机构设置 审理室 作者:浏览:时间:2023-08-29 审理室职责一、负责对监督检查(审查调查)室移送的案件进行审核、审理。二、对党纪处分或者其他处理不服的申诉案件、监察对象对学校监察专员办公室作出的涉及本人的处理决定不服的申请复审案件等。三、负责组织处理执行工作,并做好处分后的跟踪监督、案后回访、总结、通报和整改督促等工作。